北京官员冒充高中生约见女生后实施强奸

2013年07月22日14:20  法制晚报

  本报讯(记者 王晓飞)身为平谷交通局客运管理中心干部的吕某,明明已近30岁,却冒充高中生与初中生见面并对其实施强奸。

  今天上午,记者获悉吕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。庭审中,法院认为初中生见面前即使做好发生性关系的心理准备,对象也是高中生而非吕某,不能认定是自愿。

  2012年6月初,身为初三学生的李莉(化名)正在紧张复习中,闲暇之余,会上网和同学QQ聊天。

  就在距离高考还有一周的时候,李莉在QQ上结识了一名自称是高三学生的“寒剑”。聊天中,网友“寒剑”称可以帮助李莉补习功课。没有过多防备的李莉欣然答应了对方,并由此放松了警惕。

  2012年6月9日,高考结束,“寒剑”便在QQ上联系李莉,并询问对方下午有何安排。李莉称下午要去学校补课,“寒剑”称:“要不咱俩下午见个面,我再找个比较好的老师给你补课吧。”听到这句话,李莉十分高兴,并答应与“寒剑”见面。

  李莉不知道的是,QQ上号称高中生的“寒剑”,其真实身份是平谷交通局客运管理中心干部吕某,已近30岁。

  当天中午,吕某在宾馆开好了房间,并将地址短信发给了李莉。李莉还发短信询问吕某“你长得怎么样啊”。

  “挺好看的,别担心,你要是害羞我可以把窗帘拉上。”吕某回复后,李莉仍有些害怕,但想到对方还能帮自己找老师补习功课,就上楼敲开了吕某所在房间的门。

  很快,门开了一道缝,但是屋里的灯光很昏暗,又拉着窗帘。李莉探脚进屋后,被吕某从背后抱住扔在床上实施了强奸。

  事发后,李莉穿上衣服蹿出了屋,找到一个朋友后报了警。吕某很快被警方控制。

  由于此案涉及个人隐私,在法院审理阶段并未公开开庭。

  据吕某判决书显示,检方出具了吕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,“自称是高三学生骗李莉,就是为了让李莉和自己聊天。如果说了真实身份,李莉就不会和自己发生性关系了”。对于如何隐瞒年龄,吕某供述,从见面到事后,都没开房间的灯,房间也没有窗户,光线昏暗,“李莉一直看不清我的脸,也就不知道我的真实年龄了”。

  在法庭上,吕某推翻了此前在公安机关时的供述,称实施强奸行为时李莉属于自愿。吕某的辩护人同时认为,在QQ聊天中隐瞒身份,属在网络上对隐私的保护,不构成诱骗。

  法院审理

  从双方见面前的短信记录能够看出,李莉答应去宾馆,即使其在见面前做好了与网友发生性关系的心理准备,发生性关系的对象也是高三学生“寒剑”,而非吕某。且双方见面后,是否同意发生性关系依然取决于李莉的意志。

  因此,不能因为李莉同意见面,主动去宾馆,就认定与吕某发生性关系是自愿。

  法院因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
(原标题:原交通局干部强奸初中生 曾任职平谷交通局运管中心 在网上冒充高中生聊天 约对方见面后作案 获刑3年10个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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